首先,如果房主违约同时承担违约责任,这样的话,是行得通的,法律也无法追问他的其他责任,我们所做的只能是从道德上去审判他,呵呵,第二,如果前后房价差的比较悬殊的话,他的违约有可能还不用承担违约责任,所以我建议你在适当的时候(认为他肯定违约、可以办理手续)给他发一封律师函,详细说明你要求办理过户手续、交余款,逾期将是他违约要求他双倍返还定金,(因为过了这个期限你可能就会多花费用)。这样有两点好处,第一,他不一定能找到真正想买房的人,就是找到了他也需要时间筹钱、签合同,那么房主不会很踏实,有可能就会和你履约,房子就是你的了,第二,即使他真的不卖给你了,那么你的双倍返还也可以敲定,你可以令寻房子交易,不会耽误你的安排。有些人就是唯利是图,把自己说的话跟放屁一样,算了吧,不要跟他计较。就拿双倍定金吧!这个只能按照合同上的违约说明来办事.按照常规.房东方必须按照合同上的定金对你进行两倍的违约赔偿..哪怕你们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的话也只能这样.当然,从道德上来说,我们应该谴责这样的房东.但从法律上来说,房东方只存在违约现像,只可以按照你们当时签定的合同上来进行违约赔偿.只能是定金的双倍还你,就是去打官司也是这样的。依照合同细则,承担责任。没有办法的,你就是再打官司也与事无补,建议还是拿双倍定金赔偿算了。建议去法院把 双倍赔偿你,您是无所谓他的违约金,只是想按合同办事,过户。可是房子没过户,房子就还属于原房主,所以对于他的违约,您也只能得到违约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