买房交易必知!二手房买卖中介的职责有哪些?

  • 时间:2017-09-13 10:49 编辑: 来源: 阅读:4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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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在现实生活中二手房的买卖一般是通过房屋中介进行的,而房屋中介撮合卖房者与买房者之间的交易从中收取佣金。那么,二手房买卖中介的职责有哪些?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。一、二手房买卖房产中介的服务内容有哪些?房产中介的基本服务

在现实生活中二手房的买卖一般是通过房屋中介进行的,而房屋中介撮合卖房者与买房者之间的交易从中收取佣金。那么,二手房买卖中介的职责有哪些?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。

一、二手房买卖房产中介的服务内容有哪些?

房产中介的基本服务项目是指从事二手房买卖时,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,维护房产中介的合法利益,所必须提供的服务。基本服务项目包括:

1、基本调查:包括调查房屋有无抵押、有无权利限制、核实权利人和处分人的身份及权利等;

2、使用状况调查:包括调查房屋使用年限,有否隐瞒缺陷,有无租赁、违章搭建、相邻关系侵权以及维修基金的缴纳和使用情况等;

3、市场行情调查:包括进行各种形式的信息发布活动,市场行情比较等;

4、确定成交意向并订立买卖合同:包括陪同双方当事人实地踏勘房屋、设备、环境,进一步确认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、进行签约指导等;

5、办理产权过户(包括办理户口转移):包括代收代付应由客户支付的税、费,完成交易过户、户口迁移、房屋入住手续等;

6、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:包括水、电、煤、天燃气、电话、有线电话等的过户和结算手续;

7、代办贷款:包括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,办理房地产抵押贷款及登记手续;

8、单独办理产权过户:一般是由买卖双方自行成交,仅需要房产中介代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。

二、二手房买卖房产中介的法律责任有哪些?

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,房产中介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:

1、如实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

主要包括:房屋的权属情况;房屋的抵押登记、典当、查封等权利限制信息;预告登记、异议登记等登记信息;房屋买卖双方的姓名、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。这是房产中介最重要的责任。

当然中介的这一责任仅限在其自身能力范围内提供。比如,中介公司可要求出售方提供房产证原件、身份证原件等材料,以便与复印件核对,中介有义务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所售房屋的产权状况登记信息,若卖方伪造了权利人的身份证和产权证进行交易而造成买方的损失,则买方不能据此认为中介方提供了虚假信息。

因为在通常情况下,中介难以对伪造的证件进行判断,这超出了其能力范围,中介对其提供的信息并非是一种保证责任,而是一种谨慎、勤勉的责任,尽到合理的注意即可。

2、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要承担赔偿责任
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:“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。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,损害委托人利益的,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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